哪些情形不被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
以下情形,不被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
1.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關(guān)于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quán)的聲明;
2.未在公開的商業(yè)領(lǐng)域使用;
3.僅作為贈品使用;
4.僅有轉(zhuǎn)讓或許可行為而沒有實際使用;
5.僅以維持商標注冊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信用評價 0591-87528923 聯(lián)系我們 2678050333@qq.com 信用認證鑒信信用認證信息平臺 m.wisewindowsdecorcan.com 法律顧問:盧衍水 盧鋒奇 備案號:閩ICP備17023678號COPYRIGHT 2017-2027 ? 鑒信信用認證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