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1——來源:廈門日報
六類人要簽訂信用承諾書,如果嚴重失信,可能被列入教育系統(tǒng)的“黑名單”。福建省廈門市教育局昨日對外公布《關于實施信用承諾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說,這是“為提高教育系統(tǒng)相關主體的信用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信用環(huán)境”。根據(jù)通知,六類人是信用承諾對象,要簽訂書面的承諾通知書,他們分別是:(一)參加重要考試的人員(包括考試組織人員)。(二)申領國家助學金的高校大學生。(三)申請職稱評定的教師。(四)根據(jù)《民辦教育促進法》規(guī)定設置的民辦學校。(五)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六)其他需要信用承諾的對象。
信用承諾通知書必須是書面,內容大體是:提供的所有資料或信息均合法、真實、準確和有效,并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不造假、不失信;自覺接受監(jiān)管和檢查,違法違規(guī)失信后將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并依法依規(guī)承擔相應責任等等。
廈門市教育局表示,要將履行信用承諾情況作為表彰獎勵、評先評優(yōu)、資質認定、年度檢查的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