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泉州晚報
為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有關要求,今年起,泉州在全省率先打破行政級次,擇優(yōu)選擇集中采購機構,試點地區(qū)的采購人,可以按照自愿原則,直接委托市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或按原渠道委托。
記者從市財政局了解到,試點工作首先在泉州市級和鯉城區(qū)、豐澤區(qū)開展。本次確定泉州市跨行政級次試點集中采購代理采購品目32個,涉及計算機設備及軟件、辦公設備、車輛、電氣設備、其他貨物及服務等類目,包括計算機設備、打印設備、顯示設備、計算機軟件、數(shù)字照相機、電冰箱、空調機、復印紙、車輛維修和保養(yǎng)服務、車輛加油服務等。試點后,鯉城區(qū)、豐澤區(qū)的采購人,按照自愿原則,可直接委托市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也可按原渠道委托。
此前,我省只有省本級和地市級的集中采購機構,各縣(市、區(qū))采購人集中采購目錄內的政府采購項目,均委托社會代理機構代理。泉州出臺措施,打破行政級次,擇優(yōu)選擇集中采購機構,有利于規(guī)范政府采購活動,提升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業(y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