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法院報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嚴厲打擊虛假訴訟,助力誠信社會建設”為主題,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黑龍江鴻基米蘭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系列虛假訴訟案件處理情況,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成立以來與巡回區(qū)各級法院共同嚴厲打擊虛假訴訟工作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郃中林、黑龍江高院副院長陳喜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王富博出席發(fā)布會并介紹有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fā)言人李廣宇主持發(fā)布會。
對虛假訴訟行為開出最大“罰單”
發(fā)布會上,郃中林介紹了黑龍江鴻基米蘭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系列虛假訴訟案件處理情況。
對涉及虛假訴訟的蘇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黑龍江鴻基米蘭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及63名被冒名購房者執(zhí)行異議之訴系列案件,合計罰款6300萬元,是近年來人民法院針對虛假訴訟行為開出的最大“罰單”。同時,法院將各案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人民法院始終以‘零容忍’態(tài)度對待虛假訴訟行為,堅決‘重拳出擊’?!编A中林表示。
“我們將始終秉持公平公正、違法必究的原則,切實保護各方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營造穩(wěn)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營商環(huán)境。”陳喜平介紹,在這批系列虛假訴訟案件中,人民法院以雷霆手段,對有關組織造假的失信企業(yè)開出巨額罰單并將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正是為了厲行法治、刮骨療毒,樹立誠信交易、誠信訴訟的鮮明導向。
針對該批系列虛假訴訟案件為何沒有能在執(zhí)行異議審查或者一審審理時發(fā)現這一疑問,王富博回應,精準識別一直是虛假訴訟的治理難點。民事訴訟中,法官沒有偵查權,只能對證據進行書面審查。這批系列案件中行為人對證據進行了全面造假,包括出具了假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繳費證明等,法官進行常規(guī)審查難以及時發(fā)現虛假。
“逐步發(fā)現真實符合案件審判規(guī)律和認識規(guī)律,案件審理過程是一個不斷去偽存真、深化認識的過程?!蓖醺徊┍硎荆裉彀l(fā)布的系列案件中當事人身份并非全都是偽造的,存在相當一部分真實的購房者異議人,在審查初期,材料積累不夠的情況下,較難發(fā)現自相矛盾之處,隨著案件累積,越來越多的破綻漏洞顯現,虛假訴訟被識破甄別出來的概率自然就會加大。
依法嚴厲打擊虛假訴訟等不誠信訴訟行為
當前虛假訴訟案件數量逐年增加,類型日趨廣泛,在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破產、第三人撤銷之訴和執(zhí)行異議之訴中反映尤為明顯。
據統(tǒng)計,2019年人民法院審結虛假訴訟犯罪案件826件,是2014年的118倍;被認定為虛假訴訟的民事案件2779件,是2014年的17.7倍。
郃中林介紹,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自建庭以來,將“恪守誠信訴訟”作為庭訓之一,強化防范懲治意識,積極依職權調查核實,依法嚴厲打擊虛假訴訟等不誠信訴訟行為,審理了包括上海歐寶與遼寧特萊維借款糾紛案,夏某在與劉某某、某建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等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虛假訴訟案件。
“這些案例體現了第二巡回法庭一以貫之倡導當事人誠信訴訟,維護訴訟案件程序正義的態(tài)度,堅決讓不守誠信、不遵規(guī)則的當事人自食其果?!编A中林說。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轄區(qū)地方各級法院也積極作為,依法懲治虛假訴訟。郃中林在發(fā)布會上介紹了遼寧、吉林、黑龍江省三家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嚴懲虛假訴訟行為的工作做法。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共同出臺了《關于防范和查處虛假訴訟的若干意見》,梳理了十一項虛假訴訟表征作為審查識別重點,明確了各單位的職責分工和有關程序銜接機制,探索建立虛假訴訟失信人名單制度。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積極開展打擊虛假訴訟和“套路貸”專項行動,嚴格落實立案階段風險告知義務,對民間借貸、離婚析產、以物抵債、勞動爭議、公司分立(合并)、企業(yè)破產等重點案件進行關聯案件檢索,查詢原、被告其他涉訴、涉執(zhí)行情況,并隨卷移送業(yè)務庭,對需要著重審查的重點案件以及在案件審理中如何防范和甄別虛假訴訟作出具體規(guī)定,從立、審、執(zhí)各環(huán)節(jié)強化審查。
黑龍江高院把治理打擊虛假訴訟、加強誠信社會建設作為打造良好營商環(huán)境的重要內容,與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制發(fā)《關于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若干意見》,下發(fā)《關于加強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工作的通知》。
構建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的長效機制
郃中林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將繼續(xù)把防范打擊虛假訴訟作為服務和保障東北地區(qū)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重要工作,與巡回區(qū)地方各級法院一道,構建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助力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一是完善防范機制,提升甄別能力。建立“立案預防、審判核查、執(zhí)行反饋”的立體防范機制,研究虛假訴訟行為產生的規(guī)律,加強對下指導和審判指引。同時積極探索在巡回區(qū)內建立虛假訴訟人名單制度和公職人員、律師參與虛假訴訟行為通報制度,在立案、審判、執(zhí)行各環(huán)節(jié)將虛假訴訟拒之門外。
二是嚴格依法辦理,懲治救濟并重。嚴懲各類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對于實施虛假訴訟經查證屬實的,根據情節(jié)和后果施以罰款、拘留等妨礙民事訴訟強制措施,虛假訴訟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責令虛假訴訟參與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律師事務所、司法鑒定機構及相關從業(yè)人員等在制度上、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及時發(fā)出司法建議,努力將關口前移;涉嫌虛假訴訟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刑事犯罪的,依法將線索和案件材料移送偵查機關處理。同時,積極研究虛假訴訟受害人救濟途徑。
三是加強部門協作,形成打擊合力。加強與公安、檢察、司法行政部門協作,打通信息壁壘,實現數據聯通共享,建立虛假訴訟案件線索移送、結果反饋機制。
四是廣泛宣傳教育,引導誠信訴訟。大力開展法治宣傳,通過集中發(fā)布虛假訴訟典型案例、制作普法短視頻、開展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虛假訴訟危害的認知,引導教育人民群眾依法訴訟。